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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六章LIK尽调(2) (第2/5页)
值是否过高,是否存在前轮次投资的商业机构协助企业“做局”的情况,其盈利模式与估值是否匹配等问题,避免出现项目企业估值虚高,造成后续融资困难,我方成为接盘侠的情况出现。 所谓“做局”,即是私募GU权投资机构与企业达成秘密条款,以较高估值收购企业GU权,抬高其“身价”,方便其在后轮融资中拿乔作态,提高估值。 通常情况下,企业后轮融资的估值相较于前一轮总是更高的,如若不然,企业需要向投资方给予一定的现金或GU权补偿,具T要看《投资协议》条款的约定。 做局时,《投资协议》是真实签署的;注资也是真实的,也即银行流水、银行回款单均能显示该笔出资已经实缴。 但企业会暗度陈仓地将这笔钱还回去,并附加一些好处与酬劳,手法隐秘,不会触犯法律底线,苦的只是未能识别出的后轮投资人,接手的是一家金玉其外而无法盈利的企业。 当初裴云之在会上讲出此事时,在场经验浅薄者,都只觉冷汗涔涔。 所谓商战,兵不血刃,不战,已屈人之兵。 有经验的合伙人,常常能够凭借着多年投资经验所养成的敏锐感识别出“局”的存在。 说到底,还是看一家企业能不能赚钱,能赚多少钱,赚钱能力和它的卖身价是否相匹。 所以说,投前估值和盈利模式是合伙人们最关注的内容,其他所有的资料总结、风险归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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